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交流活动
[交流活动] 公司不定期举办用户交流活动,除了公司内部研发、客服人员外,同时邀请相关领域教育*、学者,和业内**参与,与同户面对面交流,倾听用户意见,现场解答用户问题。同时也为各地学校用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交流工作经验提供平台。各学校提出的新的设想,新的需求,则是我们不断创新、不断改善用户体验的重要的出发点。公司年内计划在全国各地举办多场用户交流会,诚挚的欢迎各地新老用户、**,以及尚未应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希望有所了解的学校或教育主管单位参加!
(图片说明:评价系统用户交流活动)
[典型案型--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0年起,济南市采购本系统,在全市初中学校推广应用。以下内容来自《关于印发<济南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校要**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德育要求,结合学生实际,“以校为主”本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等级评定标准及评价工作细则,评定标准和工作细则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执行。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逐步建立以下**制度:
(一)公示制度。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的内容、标准、要求、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等应及时公示,并就公示结果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为避免评价结果对学生产生的消较影响,各校只公布在各项评价内容获A、B两个等级的学生>名单。评价内容获C、D两个等级的学生>名单应以个人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学生本人和家长须签字认证,评价结果允许学生及家长提出质询。
(二)举报和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学校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将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查处过程和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三)质量监控制度。学校的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学校评价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评价工作报告。
(四)家长反馈签字制度。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结合学生在家的各种表现,写出反馈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签字认证。
(五)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教师、学校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责,厘清责任,严格各项评价工作。对在评价工作中严重失职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行政问责制。
(六)信息上传备案制度。学校制定的评价工作标准及细则,每学期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均须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及时上传市县两级教育局存档备案。
[媒体聚焦]济南市教育局自2010年起在全市初中学校应用本系统。下面的内容转自2016年9月山东商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后将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 “两考合一”,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同时,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与体育一起,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后中考成绩的表达方式也将变为“分数+等级”,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将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此,不少济南学生家长开始关心济南市中考改革的具体情况。记者了解到,去年济南市就发布了“济南版”学考改革方案,其中就明确,2018年,济南中考将采用“分数+等级”评价,且只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用分数评价。换句话说,“分数+等级”,克服“唯分数论”济南早已**。
“济南版”学考改革方案中提到,济南市学考总分将从570分降至4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课的单科成绩也将从120分增至150分,除此之外,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采取等级呈现的方式,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可根据考生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相应细化,从而进一步增加区分度。
而综合素质评价也将作为高中录取依据。由于各高中学校将扩大招生自主权,如果学生享有指标生资格,但某科目等级未达到某一所高中学校的要求。那么,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在B及其以上,在学校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进入该校就读。